2010年4月23日 星期五

修行人的姿態

千佛曼陀羅系列·65

修行人的姿態

若忘記“清淨”本分,只貪圖香味亦為大賊

文·本覺法師(中央僧伽大學教授)

圖·李鎬信

超越善惡業,勤修梵淨行,

奉行戒定慧,方為真比丘。

——《法句經》

據法頂法師編譯的《法句經》,以上偈頌亦出自《法句經》第十九〈法住品〉。

人生在世,可以有各式各樣的生活,我們很難斷言哪一種纔是最有價值的人生。但我們至少可以說:“實踐‘道’的人生”是最可貴的,而過上那種生活的人,《法句經》中將其定義為“實踐‘道’之人”。

這裡所說的“道”,可解釋為“真理”、“真諦”、“真實”。擺脫謊言的人生、不偏向任何一方的人生、活出真理的人生等,讓我們在這些生活方式當中進一步追尋個中真諦吧。抛棄“惡”、僅追求“善”,從終極的意義來説仍有所局限,會墮入“價值論”、陷入道德主義的窠臼。善惡與道德價值在首個階段裏或許還是“真理”,但在邁向真理的更高境界中,就會露出其人爲、偏頗之局限。因此,附和世俗的觀點、主張“這是善的、那是惡的”,一不小心可能就會犯下錯誤,落入自己偏見的陷阱裏。

職是之故,對修道僧而言,與其設定所謂“善惡”的客觀價值,還不如先要求自己展開觀照内心世界的修行。將自己内心的忌妒、吝嗇、狡詐、嗔恚、謊言、欲望、貪念等連根拔起,這是出家人修行之根本。也就是說,舌燦蓮花、看起來沒有欲望、現出家相、乞食爲生、維持寂靜的外貌,那還不見得是一個真正的修道僧。

二分法有礙探究真理

佛陀教導我們:將“惡”的根源連根拔起,將污泥沉澱後連渣滓也去除乾淨,不論在甚麽情況下都不被欲望之網束縛,在自己的生命中活出真理,這樣的人才能成爲真正的修道僧。即使保持靜謐平和的外貌,如果内心愚昧無知,那還是無法跨入聖人之列的。在善惡的交叉路上,總是為了一切衆生而選擇走向至高無上的善道,那時才能成爲真正的聖人。那些實踐“道”的人們的生活就是如此,他們能擺脫一切束縛而獲得真正的“大自由”。佛陀告訴我們:那便是解脫涅磐的境界。真正的修行人在擺脫善惡理念的同時,也會在現實問題中嚴格地自我要求。

韓國的日陀律師生前常針對“盜香賊”説法開示。有一位清淨僧人一心要完成道業,結果在專心修行的過程中病倒了。一個陽光和煦的早晨,僧人來到蓮池邊,讓疲憊的身軀稍作歇息。就在這時,剛好吹來一陣風,蓮花的香味亦隨風飃來。蓮花的香氣芬芳無比,僧人深深地陶醉其中,但此時守護池塘的水神卻顯現身影,指責僧人是“盜香賊”,因爲他不像個修行人,竟貪著於蓮花的香氣而一時忘了修行的決心。

過了不久,有個面目猙獰的男子來到蓮池邊,不僅將蓮花拔起,甚至還把蓮藕一併挖出,背在身上帶走。然而,水神卻對此袖手旁觀,毫無責備之意。剛才被指責的僧人十分不滿,抱怨水神處事不公。水神回答說:對那些沉溺於貪慾的世人而言,將藕根偷走不過是受貪慾影響的行爲,但以“清淨少慾”為根本的修行人貪愛蓮花香,以致一時忘了修行的本分,如此便是盜香之賊,因而開口斥責。

白布上的塵土更顯眼

一塊布若本來就是黑色,那就無須擔心會沾染上污垢。但白布若沾上黑色染料,馬上就會形成一個大污點,那纔是我們所應警惕的。這是在嚴厲教訓我們:出家人標榜清淨修行而受世人尊敬,若隨自己的欲望行動,哪怕只是一瞬間也會變成“盜賊”。

故事中的僧人不過是一時沉醉於迎風飃來的花香,就已招來善神的警告,而我們這些打著宗教的名號、實則不懂自我省察的人,説不定已經被抛棄在善神的警告之外了。我們應反省:自己那混濁的日常生活,是不是早已遠離佛陀的告誡了?

正如《法句譬喻經》中所言:盲人守燈,何用之有?如今,我們需要的是真正的修行人,以智慧來端正自身,不沾染俗世的貪慾,並且時時照亮世間,扮演“清涼劑”一般的角色。只要自己挺直而立,身影自然就不會歪曲散亂。這是佛陀所默默勸誡的道理。 (蕭悅寧譯/20100412)

出處:韓國《法寳新聞》998號(2009年5月18日)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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