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9月2日 星期三

若欲爲人師表……남에게 스승이 되려면

千佛曼陀羅系列·34



若欲爲人師表……
心存慚愧,方為師徒


文·本覺法師(中央僧伽大學教授)


第一將自己,安置於正道,然後教他人,賢者始無過。
——《法句經》



禮敬佛陀時,我們常稱頌“三界導師”、“四生慈父”。“三界導師”裏的“三界”,指的是:受欲望所奴役而度日的衆生世界、被肉體的本能驅使而生活的衆生世界、擺脫欲望與本能而在思維的世界裏生活的衆生世界。“導師”則是善於將三界裏的所有衆生引入正途的老師。“四生”指的是四種生命現象:像人一樣從母胎而生的、像鳥一般從卵殼而生的、如蚯蚓或蚊子等在潮濕之處出生的,以及像蝴蝶或蟬那樣於蛹中所生的。對待一切生命現象,佛陀皆扮演仁慈父親的角色,故稱“四生慈父”。佛陀在成就正覺後,總是強調“不殺生戒”,宣說“所有衆生遭侵害時皆生苦楚,當以慈悲心善護之”,將其視爲佛弟子必須嚴守的“第一戒”。


“導師”:可畏而肩負責任的位置

在登上導師的座位後,佛陀所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如仁慈的父親般保護衆生。身為導師,首先要以慈悲來端正自身,此乃第一之戒律。上述偈頌“第一將自己,安置於正道”的句子,使我們想起禮敬文中的“三界導師”、“四生慈父”。要成爲他人的導師,須擁有引導人們走上正直道路的敏銳能力,也須有慈父般的胸懷,用慈悲來包容一切衆生。為人師表,意味著必須先從多方面檢討自身。導師的位置,真是個可畏而又肩負重任的位置啊!

若閲讀《四分律藏》,便會發現裏面所說的“和尚之法”與“弟子之法”,也就是說導師須具備導師的資格,而弟子也應盡弟子的本分。和尚若無法成就五種法,那是不能給別人授具足戒的。所謂五種法,係指須成就的戒、定、慧、解脫及解脫知見。此外,身為導師還得具備的五種法包括:正確的信心、對他人的慚愧之心、常反躬自省、精進不懈以及過人的記憶力。符合這五種條件,才算具備爲人師表的資格。與此同時,弟子在面對導師時也必須嚴守五種法度,才算是擁有弟子的資格:對他人生起慚愧之心、反躬自省並心生懺悔、謹遵師教、嚴守威儀、追隨導師且態度恭敬。重要的是,“和尚之法”與“弟子之法”皆有一條須共同持守之法,那就是對他人、對自己都得從内心深處生起慚愧之意。慚愧之心是邁向一切善法的開端,若不懂得自我反省、心生懺悔並感到慚愧,則導師與弟子皆無教授他人或受教於人的資格。

《華嚴經》中亦經常可見“慚愧莊嚴”之說,其意為“對内外一切心生慚愧,反躬自省,並以此莊嚴自身。”“莊嚴”為“以飾品裝扮自身或以香花等佈置周圍,使神聖端正”之意。


不能慣於只揭人瘡疤


今日的我們只習慣於掩飾自己的過錯,而指責別人的缺陷、揭人瘡疤。然而,“慚愧莊嚴”所要求的卻是與此相反的生活。深入觀察自我,深深地反省自己的缺陷與錯誤,並生起慚愧之心,如此方能擁有真正的師德,如此才能具備弟子謙恭行事的資格。對此細細推敲,自然會領悟到端正自己的人生乃是頭等大事。爲人師表者更是如此。批評別人的是非對錯之前,必須毫不猶豫地把對外的認識方向轉向自己,過上“迴光返照”的生活。爲甚麽要這麽做呢?因爲我們害怕與“慚愧莊嚴”的美德擦肩而過啊!

高麗時代普照國師《誡初心學人文》云:“深觀能禮所禮,皆從真性緣起,深信感應不虛、影響相從。”“影響相從”,正如影子按照原本的樣子顯現、回音根據本來的聲音反響一樣,我自己的樣子不端正,那就不可能要求我的影子顯得正直;我的聲音不夠勻稱,那就無法期待回音會很平均地震響四方。當我的禮敬之心真實不虛時,佛陀的感應加被亦不會落空。且讓我們細細咀嚼其中含義,並將此真理銘記在心:端正一切,由我開始。(蕭悅寧譯/200900902)


出處:2008年9月22日·韓國《法寳新聞》966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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