削髮沙門的舉動
削髮染衣,更爲顯眼
文·本覺法師(中央僧伽大學教授)

莫從卑劣法,莫住於放逸。莫隨於邪見,莫增長世俗。
——《法句經》
有一名出外托缽的比丘,因爲看見一名女人的微笑而引起了一番爭吵。那名女人以“禿驢”來取笑這名比丘,年輕的比丘聼了很是氣憤,頓時忘了修行人的本分,與女人展開一番激烈的爭吵。佛陀爲了讓比丘開悟,於是說了這首《法句經》裏的第一百六十七首偈頌。
“削髮染衣”是出家僧人外形上的特徵。所謂“削髮”,在漢譯律藏中亦作“剃髮”、“除髮”或“落髮”,而這些都是梵語“muana”(或“mua”, “muaka”)的意譯。《法句經》第二百六十四首偈頌裏的“除髮”指“沙門”,第三百九十三、三百九十四首偈頌的“結髮”或“飾髮”則指“婆羅門”,譯自梵語的“ja”。南傳《經集》第二百四十九首偈頌也提到了削髮的沙門與綁起頭髮的婆羅門,並以“剃髮”與“結髮”作爲區分兩者的用詞。此外,在第一章之七的《賤民經》(Vasala Sutta)裏也提到,事火婆羅門阿吉卡拔羅罰惹(Aggikabharadvaja)見到出來托缽乞食的世尊後說:“你這剃髮者,停在那裏!你這沙門,站在那裏!你這賤民,留在原地!”可見當時的婆羅門是以“剃髮者”來稱呼世尊的。因此經典上記載,耶舍或羅睺羅出家時剃掉頭髮、穿上袈裟,如此便是現沙門相了。
瑣碎之舉動亦能引人注目
據世尊的傳記記載,世尊出家前曾於東南西北四門遇見老人、病人、死屍以及削髮出家的沙門。《過去現在因果經》記載了佛陀出家時發願的情形:“爾時,太子便以利劍自剃鬚髮,即發願言:‘今落鬚髮,願與一切,斷除煩惱及以習障。’”《華嚴經·淨行品》也提及剃髮的同時亦發願去除煩惱。《毗尼母經》或《大智度論》裏認爲剃髮是爲了去除傲慢心,《彌蘭陀王問經》(漢譯《那先比丘經》)則指出打扮裝飾頭髮有礙修行,故應剃髮。由此可見,剃髮雖非世尊首創,但卻在佛教裏 經過制度化,定型爲沙門的一種特徵。
有關世尊剃髮一事,《律藏》與《本生經》所記錄的内容截然相反。《本生經》記載,世尊自最初削髮出家後,頭髮就不再生長,而總是維持大約只有兩節手指般的長短(南傳,第廿八/一百三十八)。《四分律》與《摩訶僧祇律》等則在〈雜犍度品〉中記錄了與世尊削髮有關的内容。
按《四分律·雜犍度》所載,由於弟子們皆十分恭敬世尊,因此沒人敢為佛陀剃髮。此時,剛好有一童子名優婆離,奉父母之命為佛陀剃頭而證得四禪。阿難尊者用一個新的容器將佛陀的頭髮盛好,然後在佛陀的指示下,於佛陀生前建起了一座髮塔(廿二/九百五十七)。此外,據説將佛陀的頭髮交給奔赴沙場的王子後,王子在所有戰事中皆大奏凱歌。剛成道時,佛陀也曾在接受兩名商人的蜂蜜供養後,剪下自己的指甲和頭髮交給他們保存。《摩訶僧祇律》記載,佛陀每四個月剃髮一次,而那時在家弟子都會帶上各種糕點飲食前來供養。
至於剃髮的時期,每部戒律的記載略有不同:《四分律》裏是每兩個月一次、約兩節手指長,《僧祇律》為每四個月一次,《十誦律》中的長度為兩寸,而《五分律》則提及每半月剃髮一次。
削髮是去除傲慢的修行過程
據《五分律》記載,剃髮的方法與地點應為:在同一處進行,讓年老體弱者在暖和的房間裏剃頭,先為忙碌者剃頭,並且在剃髮後打掃乾淨,將頭髮埋入水中、火中、土中。若無剃髮師,比丘亦被允許自行剃髮,由此可見當時似有專門之剃頭匠。《四分律行事鈔·沙彌別行篇》中記載了沙彌受戒時剃髮、穿袈裟的程序:“與剃髮時,當頂留五三周羅髮,來至和尚前互跪。和尚問云:‘今為汝去頂髮,可不?’答言:‘爾。’便為除之。除已,和尚授與袈裟,便頂戴受。”
綜合以上經典或律藏所述,可知剃髮為沙門之特徵,而結髮則為婆羅門所現之相。沙門剃髮,意在滅除煩惱與傲慢心,以根除修行之障礙。削髮,是一名修行人斷除一切傲慢與煩惱習氣的崇高光明之象徵。削髮剃頭,其中正蘊含著這種特別而又艱辛之意義。然而,佛陀又告誡我們,已經削髮的修行人如果做出卑劣下賤的舉動,那將成爲人們毫不留情批判的對象。從佛陀在世時開始,沙門削髮之外貌就意味著不與世俗妥協、淒切地走上屬於自己的道路。(蕭悅寧譯/20091011)
出處:2008年10月28日·韓國《法寳新聞》971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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